该条新闻发布具体时间:2022-07-15 19:11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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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网财经7月14日讯: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版《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和《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》示范文本,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其中,作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“凭证”,新版《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》中提出,物业公司可以对拒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,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
此外,如果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费标准,业主对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,而且物业公司还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。
文章标题: 北京新版物业合同:擅自提高物业费需支付违约金 超额部分业主有权拒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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